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康平公司燃煤电厂脱硫高盐废水零排放工艺中试研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442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康平公司2×600MW机组同步建设了烟气脱硫(FGD)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对#1、#2炉全部烟气进行脱硫处理,脱硫效率不小于95%。公用部分主要包括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事故浆液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及气源、水源等引接系统。脱硫工艺采用双塔双循环,脱硫后设有湿式电除尘器,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50mg/Nm3,烟粉尘排放浓度低于20mg/Nm3。
2.1.2 招标范围:对国能康平发电 产生的脱硫废水进行零排放工艺中试实验验证。完成脱硫高盐废水中试装置的结构设计、实验运行的验证工作,要求中试装置废水处理量≥12t/d(≥0.5t/h),废水中盐分脱除率≥95%,实验完成后提供国能康平发电 脱硫高盐废水零排放的可行性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1项。
2.1.3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移交。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环保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业绩3份,且单份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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