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南宁电厂#2炉AB磨煤机惯性旋流分离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441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南宁发电 制粉系统为双进双出钢球磨,正压冷一次风直吹系统。每台炉配备6台沈阳重型机器厂提供的MGS4366型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燃用设计煤种兴仁无烟煤,在使用条件的煤粉细度保证值,6台磨在设计装球量下运行时的总出力不小于锅炉 B-MCR工况燃煤量的 115%(即单台磨煤机出力>58t/h)。
分离器和磨煤机采用分离布置。分离器是分体的,采用静态分离器,将其布置在运行层(13.70m)上,分离器的结构特性材料选择具有耐磨的无内衬方式,既分离器煤粉冲刷部位采用进口耐磨材料,煤粉分配器与锅炉燃烧器相匹配(每个分配器出口配2个Φ580×10煤粉管)。每条风粉管分别对应1只燃烧器,即每台磨煤机带4只燃烧器,共24只。制粉系统的动力风、干燥风、粉管吹扫风以及给煤机的密封风均由锅炉配备的两台动叶可调轴流式一次风机提供;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范围为采购#2炉AB磨煤机静态惯性旋流分离器(4套,型号MV-ST55)供货及安装调试,它包括磨煤机静态惯性旋流分离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项目仅1个标段。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在供货完成到货验收之日起20个日历天(单台机组1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热态验收。具体安装工期以招标人机组的实际停机情况为准。
2.1.4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制粉系统静态惯性旋流分离器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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