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 智慧化工人员定位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530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定位系统是基于智能穿戴、定位标签等设备,须覆盖厂区全部人员,凡是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均需配备定位终端,接入定位系统,且能区分车辆类型,识别车辆位于厂区内、外的状态;具备室内外人员、车辆位置实时监测、历史轨迹查询、主动报警、指令信息接收等功能;数据传输要求单独组网,定位精度小于 3 米。根据化工产业管理部与信息化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化工产业智能安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生产单位自行配备智能安防项目所需智能设备设施及相关系统。定位系统作为智能安防集成的子系统,需要子 组织建设实施。
2.1.2招标范围:
(1)采购一套主流精准定位技术系统,基于智能穿戴或定位标签,须覆盖烯烃一 厂区内全部人员及车辆。整体包括定位系统的设计、系统开发、供货、实施安装、控制系统(服务器、电脑)、技术服务、定位设备、管理系统(服务器、电脑)等主要设备及配电箱、电缆、穿线管等辅助材料,实施完成后配合与本公司智能安防系统进行集成服务。
(2)其他要求:1)乙方至少应为项目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由于乙方未购买以上险种或所购保险赔偿限额不足而引起的任何赔偿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2.2 其他:2.2.1交货期:6个月。注:6个月完成全部工作的实施、调试工作。实际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方通知为准。
2.2.2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定位系统建设或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须提供结算依据)。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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