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0-QT-01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忻州广宇煤电 粉煤灰、灰渣、石膏拉运及处置项目采购已由华电山西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台135MW和2台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2/20-QT-01501 | 粉煤灰、灰渣、石膏拉运及处置项目 | 将一、二期机组产出的粉煤灰、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后的剩余部分,进行拉运及处置,服务期限2年。预计总量为196万吨。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灰渣、石膏拉运及处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封面及盖章页面)及政府部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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