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2023年度华晋焦煤 设备采购(第十批) (招标项目编号:D1401000936A00480G42),已由 山西省能源局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网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2023年度华晋焦煤 设备采购(第十批),包括TDS智能干选机、制氮装置、大巷带式输送机及配电等设备供货及服务。①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方要求最短交货期。②交货 ③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签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50.0%;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30天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0%;运行质量保证从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④违约责任:若不能按期支付货款,采购单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0.120833‰,按日计息。分阶段支付货款的,每阶段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之日结束后的次日开始计取。 2.2 招标编号:JCZB-HJ-H230008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第二标段: 制氮装置 2套 003第三标段: 大巷带式输送机及配电 1套 004第四标段: 防爆柴油单轨吊机车 1套 005第五标段: 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 2套 006第六标段: 地面固定膜分离式制氮设备 2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006第六标段,该标段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成套供货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08月01日至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以合同及发票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次招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接受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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