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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燃气20232025年度直埋式燃气闸阀采购招标项目[0310ZBZX材料20230199]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8     浏览:0    

 

惠州燃气2023-2025年度直埋式燃气闸阀采购招标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材料-20230199

日    期:2023年8月7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2.1.1送货

2.1.2交货期:分批送货,卖方接到买方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2.1.3 采购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直埋式燃气闸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2.3 标段划分

2.3.1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惠燃A区直埋式燃气闸阀采购

    标段二:惠燃B区直埋式燃气闸阀采购

2.3.2如中标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等因素影响招标人工程进度时,招标人有权调配采购量或终止采购合同;

2.3.3投标人须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分别制作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其中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无需按标段分别制作,在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标段一、标段二”即可,但报价投标文件则必须按照两个标段分别制作),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3.4本项目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投标人只能作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若投标人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标段二的评标;

2.3.5在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该条款所针对的标段,否则是对标段一和标段二的共同要求;

2.3.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 如投标人拟投产品为国产直埋式燃气闸阀,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如投标人拟投产品为进口直埋式燃气闸阀,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相应的产地证明文件(证明文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或②进口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进口产品产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 拟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5 投标人未在燃气行业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具的《说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通用格式1-10),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如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6 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串标等严重违法行为(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具的《说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通用格式1-11),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如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进行追溯);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重要说明

7.1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如发现中标人隐瞒产品安全质量事故或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签订合同;产品安全质量事故指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1人轻伤以上损失;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指①产品不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或②产品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造成使用单位超过五万元经济损失或安全隐患;

7.2签订合同后,如发现中标人隐瞒产品安全质量事故或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3如中标人所供货产品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签订合同或终止已签订合同。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8 月 18 日17时00分;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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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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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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