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炭装卸工艺生产保障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256)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炭装卸工艺生产保障承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炭装卸工艺生产保障承包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限:37个月
2.6 招标范围:华能曹妃甸港口 采制样设备操作及巡视、流机操作与管理、库场管理、设备清扫、泵房巡视及操作、污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巡视、道路及辅建区清扫。
项目目标:
完成2024年3月-2027年3月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炭装卸生产保障任务;
完成2024年3月-2027年3月各项与生产、安全、基础管理相关的指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煤炭码头运维业绩或6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运维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执行人员和设备的信息资料。项目执行人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方派出的管理岗位人员具有港口相关管理经验,熟悉专业化煤码头生产作业流程,能够组织完成招标人要求的生产保障工作。
②投标方派出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工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需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操作证书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参加此项目的采样、制样、库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成熟工作经验人员且比例不低于该岗位人员需求的30%,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员、值班长、流机班长、主管岗位人员与投标人合同期不少于3年的在册员工。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政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服务工作开展前,将向招标人保证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并提供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服务工作开展前,将向招标人保证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并提供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