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炭装卸工艺成套设备操作及辅助生产运行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25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炭装卸工艺成套设备操作及辅助生产运行承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炭装卸工艺成套设备操作及辅助生产运行承包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限:37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煤炭码头运维业绩或6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运维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执行人员和设备的信息资料。项目执行人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方派出的管理岗位人员具有港口运行管理经验,熟悉专业化煤码头生产作业流程,能够组织完成招标人要求的装卸生产工作;
②投标方派出的翻车机司机、堆取料机司机、装船机司机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工作培训,并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工作人员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5)投标人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政策,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参加此项目的对应岗位人员满足附件1中对人员工作经历和资质的要求,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员、值班长岗位人员与投标人合同期不少于3年的在册员工;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服务工作开展前,将向招标人保证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并提供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