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18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风电4GW,光伏8GW。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4GW风电项目和8GW光伏项目分别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如不涉及文物保护区,需编制风电、光伏项目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并取得最终文物手续批复文件;如涉及文物保护区,需编制风电、光伏项目文物调查勘探报告、文物保护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等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级别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资料收集、考古勘探、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勘探许可证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两份新能源项目文物勘探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