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 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22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 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 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 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
2.4 施工地点: 上海市项目招标发起地点为上海,项目实施
2.5 计划工期: 从合同签署开始,到质保期满为止
2.6 招标范围:整个船舶岸电船载系统的设计及送审、制造、运输、装卸、电缆及支架等辅材提供、安装、配电板改造、延伸报警接入、船级社送审、码头试送电及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及现场服务、备品备件,维修专用工具、图纸及技术资料等全套在内的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完成船舶岸电船载项目或码头岸电项目总数不少于5个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