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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东台市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31     浏览:0    

受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东台市 电动叉车采购项目(第三次)”下的相关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

  1、招标编号:JSYCCG-20230925

  2、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次采购内容为购买一台电动四轮驾驶式叉车2.5吨(3米)。

  项目预算:3.55万元(含税)。

  本项目设置限价:税前最高限价31415元,含税最高限价35500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付款款项止。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书)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8)投标人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或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类似电动叉车供货项目,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方式:线上;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dlj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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