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二期(36.2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EPC工程总承包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ZBGG2023120006号 |
受招标人委托,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2023年度第2批招标江淮汽车二期(36.2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36.24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04000423GZ0001P1 项目名称:江淮汽车二期(36.2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工程(EPC)模式,总承包范围为本项目从政策处理、政府沟通、证照办理到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屋面及道路破坏后的修复;各种专项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移交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含保修)工作等。具体详见第五卷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其他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配合本标段内的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不含业主应承担部分)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开工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 30 日,竣工时间不晚于2024年4月30日。2)2024年1月31日前首批并网、2024年3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为目标。暂定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要求:(1)基本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资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25MW(项目装机规模以单个合同装机规模为准)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包任务至少应包括设计、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合同扫描件。(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三、 相关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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