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智慧零碳电厂第一阶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大通区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大通区综合智慧零碳电厂第一阶段) 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 |
拟建设容量约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
在建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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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最高投标限 价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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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通 区 整 县 推 进 屋 顶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目(大通区 综 合 智 慧 零 碳 电 厂 第 一 阶段) 示范项 目 EPC 总承包 |
以 EPC 总承包的方式在淮南市大通区新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和专业工程暂估项目(拟 建设容量为 20MWp,实际安装容量为 20.0145MWp),含前期协调、电站设计、设备采购、 电站安装施工、并网、竣工验收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标段范围内开展居民屋顶的项目开发(包含与产权方的对接协 调;单个项目实施的位置需经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由项目建设单位与产权方签订 能源管理合同);专业工程暂估项目的收资(包含企业厂房面积、结构、建设年代、企业 用电量等),开展电站核准、备案、接入系统批复。 2.依据项目工程可研方案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 包括 负责户用屋顶光伏项目踏勘、与户主协调、公网变压器;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工商业、户 用含安装屋顶、周边环境现场集中式踏勘审查以及房屋结构承载复核,并出具报告),负 责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由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专业工程暂估项目需单独完成初步 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组织实施;施工图与竣工图等设计文件编制。 3.设备采购供货,包括光伏组件(甲供)、组串式逆变器(在平台采购)、二次设备、支架、并网箱、电缆、集中监控系统、接地网、接地极、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运输、到货、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备 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的提供。 4.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含房屋的加固与换瓦(如需)、屋顶防护围栏(工商业厂房)、 屋顶检修通道(工商业厂房)、屋顶漏水维修、建筑、安装、调试及并网验收;运营监控 数据, 经由安徽分公司淮南集控中心传输至安徽分公司生产运营监控中心监控(含 1 年通 道费),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 每户户主身份信息等(户用),可监视到电站 发电量、逆变器数据,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工商业)。 5.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协调工作, 包括进村道路障碍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与政府、 企业、村民、村、乡(镇) 政府的协调, 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 项目备案, 开 工及竣工验收,并网手续、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 6.负责项目所需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负责协调招标人与住户屋面租金协议的签 订, 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 协助完成项目 达标投产。 7.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网验收(含电能质量、组 件到货检、并网性能、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等保测评、保护试验等(按需),并 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依据国家政策开展相关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 8.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须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 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9.配合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10.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 负全部责任。 |
计划全容量并网日 期: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 4 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全容量并网 发。专业工程暂估 项目根据具体实施 方案执行。 |
投标最高限价 为 3541.64 万 元(含专业工程 暂估项目暂估 价 179.2 万 元),其中户用 光伏部分最高 投标限价为 3362.44 万元, 即户用光伏综 合单价不超过 1.68 元/Wp (含 税)。 |
1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 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 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 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 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业绩要求:至少具有近五年(2017 年 8 月-2022 年 10 月) 2MW 及以上的已投产户用光伏业绩或 2个装机容量各 10MW 及以上已投产光伏建设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 文件)。
(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 目经理近五年(2017 年 8 月-2022 年 10 月) 内至少具有 1 个装机容量 10MW 及以上光伏建设项目业绩(需 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公司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