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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能源子站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22     浏览:0    
核心提示: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能源子站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海南省
  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能源子站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海南省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完成项目备案, 项目总投资5.08亿元。项目业主为 海口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 海口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能源子站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综合能源子站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 
2.2建设规模: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起芙蓉河,西至道孟河,北邻东海岸线,南至江东大道,总面积1.79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主要为总部办公、商业建筑、国际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大唐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位于起步区B02-04地块,地块容积率≤1.0,占地面积7009.31平方米,地下空间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904平方米,两层共计11808平方米。
(1)在起步区B02-04地块内建设综合能源总站一座,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用户(总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2)在起步区 贸易大楼负二层建设能源子站,采用电制冷+冰蓄冷的供冷方案,满足起步区先期用户(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舒适性空调用冷需求。
(3)在起步区建设供水、回水管网,设计压力1.0MPa,供回水温度4/13℃,供冷管网管径DN150—DN900,管网总长度约8.2公里(单管)。
2.3项目计划工期:项目一期工程计划2022年12月15日正式开工,2023年4月30日供冷管网施工完成,能源子站于2023年3月31日前基载机具备供冷条件,能源子站2023年5月31日全部建成投产,综合能源总站2023年9月大唐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能源子站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底投产。
2.4招标范围: 海口江东新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能源子站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设备(主要包括水泵、板换、蓄冰装置、电气盘柜、仪控设备等,制冷机组和冷却塔已由招标人采购)及材料的采购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能源子站的深化设计(设备选型、技术要求、方案性能、参数、材料选择),深化后的安全、质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及原图纸的标准;完成能源子站的采购、全部设备及材料的催交及运输、接货、卸车、搬运、现场保管等全部工作;施工、调试、服务、培训、竣工验收等;负责本工程范围内需要进行的建筑结构、绿化、管道、道路等移设、拆除与恢复等工作;本工程范围内的与国际贸易大楼装修工程有关的相关项目拆除、恢复、验收等工作;负责完成与本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工期相关的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事项,负责联系及解决全部事务;负责质保、培训、配合后评价、配合审计工作等工作;完成消防验收、节能(绿建)验收要求必要的配合工作;配合招标人将能源子站工程移交运营(资料及工程移交)并培训运营操作人员满足能源子站运行要求;与本项目供冷管网、能源总站主站标段中标人共同完成本项目调试、验收工作,以及招标人交与投标人的其他工作。
2.5本标段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90天内能源子站基载机具备供冷条件,综合能源子站2023年5月31日全部建成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能力。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资质要求: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条件(3.3.1、3.3.2同时满足):
3.3.1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及以上冰蓄冷集中供冷已投运工程(冰蓄冷集中供冷工程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已投运证明等材料。如包含在中央空调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或机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中,需要提供具体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工作内容、已投运情况)。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市政专业,且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执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须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已投运集中供冷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工程已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项目业绩与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联视为有效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一个。投标人中标后主体工程施工不得分包,特种专业分包需经招标人同意。
3.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安全及较大质量事故发生。
3.6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4日17时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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