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 供排水厂炼油水务四循无阀过滤器改为浅层砂滤器项目(WZ20230105-2117-28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浅层砂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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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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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浅层砂过滤器\Q=900m3/h Φ1600×2100 FQG56-40 Q235B衬胶/石榴石 | 1.00 | 套 | 包1-浅层砂过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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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009001. ISO14001和OHSAS18001证书或者等同要求的中国相关认证,且认证范围须涵盖水处理设备的生产或制造。 3.1.7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中国石油化工行业内,设备出水浊度≤3NTU、制水规模不低于450m3/h的成套浅层砂过滤器业绩。并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发票、合同复印件,现场使用照片、及用户证明(盖章)。 3.1.8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中至少一份第三方水质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带有 CMA 认证或 CNAS 认证),检验报告中检测指标须达到:进水水质:浊度≤20NTU;出水水质:浊度<3NTU。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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