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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北京分公司大兴基地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子包2:大兴南航维修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北京 大兴基地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子包2:大兴南航维修基地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30020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大兴南航维修基地

物业管理服务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南航基地

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7 合同期限: 202371日至2026630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6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7 其他要求:投标人(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①建筑面积20㎡以上(含)非住宅的物业服务业绩;或②年度合同金额1700元以上(含)的非住宅的物业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未载明的另外提供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实际结算发票(至少一份))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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