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23039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多功能全液压钻机设备,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二标土建一工区项目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招标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 等公司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投标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广州地铁8号线北延段二标土建一工区位于广州白云区、花都区,施工范围包含2站3区间1出入线配线段,全长5148.9m(左线)。施工范围包括水沥站、神山东站、江府站~水沥站区间、水沥站~神山东站区间、神山东站~东镜站区间及出入线配线段。本工程含税中标金额为164868.80万元。本次采购的设备用于项目应急救援施工。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二标土建一工区项目部快速救援所需的多功能全液压钻机及其配件供应及相关服务,包含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杂费(包括运费、过路费、装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对使用人工地有关人员的培训、验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工器具等费用。
3、采购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范围 | 备注 |
1 | 多功能全液压钻机 | 技术规范详见第七章 | 台套 | 1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二标土建一工区项目部 | |
2 | 套管 | Φ245*1500 | 米 | 60 | 适配多功能全液压钻机 | |
3 | 钻杆 | Φ114*1500 | 根 | 40 | ||
4 | 钻杆 | Φ114*1000 | 根 | 4 | ||
5 | 钻杆 | Φ114*500 | 根 | 2 | ||
6 | 短接手 | Φ114,公母扣 | 个 | 4 | ||
7 | 短接手 | Φ89变Φ114,公母扣 | 个 | 2 | ||
8 | 短接手 | Φ89,公母扣 | 个 | 4 | ||
9 | 冲击器 | 8” | 台 | 2 | ||
10 | 冲击器 | 4” | 台 | 2 | ||
11 | 同心扩孔套钻头 | Φ245 | 个 | 10 | ||
12 | 同心稳杆器钻头 | Φ245 | 个 | 2 | ||
13 | 管靴 | Φ245 | 个 | 6 | ||
14 | 钻杆 | Φ89*3000 | 根 | 15 | ||
15 | 柱齿钻头 | Φ110 | 个 | 2 |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达用户指定地点。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发动机符合国四标准、性能优良的全新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2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