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社会化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服务站(一期)建设项目10KV
用电工程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格尔木市社会化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服务站(一期)建设项目10KV用电工程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社会化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服务站(一期)建设项目10KV用电工程工程
1.2项目编
1.3
1.4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工程施工
1.7成交投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施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3建设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为开标截止日前20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b.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c.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3.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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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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