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京燃热电2024年技术监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北京)燃气热电工程厂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侧与通州区交界处,周围主要有马各庄、十里堡、五里桥、公主坟、物资学院、邓家窑和高安屯等自然村落和单位。
本工程建设1套950.98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负荷678MW(584.5 Gcal/h),不考虑扩建。工程配置为:2台日本三菱M701F4型燃机、2台300MW级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00MW级蒸汽轮发电机,其中燃气轮发电机组和蒸汽轮发电机组为不同轴布置。
2.1.2招标范围:依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监督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监督检查评价标准》、《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国能京燃热电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涉及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节能、金属、化学、热工、电能质量、汽轮机、水泵、锅炉、燃气轮机、建(构)筑物等专业,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所要求项目。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技术服务或技术监督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8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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