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数字电路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宿迁市 数字电路租赁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业主数字电路租赁服务项目
1、 招标编号:SQPOST20240318
2、 项目概述:根据宿迁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宿迁市 数字电路租赁服务。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邮政 2024-2026年181个分支机构的293条数字电路租赁服务,项目合同期一年,一年期满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本项目分成3个分包,具体如下:
分包1:金融网点、市县办公楼及邮件中心等重要场地主用线路,共计112条,带宽不低于20MB的MSTP电路,同时免费提供市县办公互联组网服务(1条500MB互联网出口专线、4条200MB至县区专线,1条市邮件中心100MB互联网专线),单价设置最高限价535元/条/月;
分包2:金融网点、市县办公楼及邮件中心等重要场地备用线路,共计112条,带宽不低于20MB的MSTP电路,单价设置最高限价295元/条/月;
分包3:邮务类等场地单线路,共计69条,带宽不低于20MB的MSTP电路,单价设置最高限价350元/条/月。
4、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每个分包由1名投标人中标,同时按排名确定1名备选供应商,其中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综合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在确定中标结果后及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单方面违约(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路开通等)或终止协议等严重违约行为,则由备选供应商承接。供应商可参与所有分包的投标,但分包1和分包2不可兼中。当某个供应商在分包1和分包2中均有中标资格的时候,则优先分配分包1,分包2则由剩余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因本项目涉及全市网络专线,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仅接受市级及以上)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须同时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为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应具备)(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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