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司)中宁共享储能项目工程创优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公司)大唐中宁共享储能项目工程创优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已由大唐中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大唐中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NXZN01-FW02
2.2 项目名称:(宁夏公司)中宁共享储能项目工程创优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2.3 建设地点:中宁县石空镇工业园区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全部创优咨询服务内容,取得相关奖项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项目为止。
2.6 招标范围: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现行的有关质量评价的标准规程和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工程安全、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全过程工作咨询与指导;应答人制定创优规划等相关文件,并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咨询、专项评价及工程质量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 DVD、PPT 汇报片(满足申报要求)制作。
取得相关科技成果评价及认定,并取得不少于 3 项科技进步奖。
使本工程具备申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行优)符合性条件,并完成现场复查,取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行优)。
使本工程具备申报中国安装协会颁发的中国安装优质工程奖(安装之星)符合性条件,并完成现场复查,取得中国安装优质工程奖(安装之星)。
使本工程具备申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国优)符合性条件,并完成现场复查,取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国优)。
负责相关奖项全过程中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机构费用、申报费用、专家咨询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协调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01 月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 项及以上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的电力工程创优咨询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1-03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