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食品净化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海能源食品净化机采购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1 |
12912940 |
食品净化机\3.5-4(不含4)kW |
台 |
4 |
路天矿、平沟矿、天荣公司、救护大队乌达中队 |
2 |
12912685 |
食品净化机\4.5-5(不含5)kW |
台 |
7 |
苏海图矿、老石旦矿、黄白茨矿、骆驼山洗煤厂、行政服务中心、职培中心、救护大队公乌素中队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2.1.5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行政服务中心、职培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路天矿、老石旦矿、救护大队公乌素中队),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苏海图矿、黄白茨矿、救护大队乌达中队),内蒙古自治区海勃湾区卡布其镇(平沟矿、骆驼山洗煤厂、天荣公司),
2.1.6付款方式:货物全部进场经初步验收合格交付完成后,投标人出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投入使用届满3个月质量无异议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2.1.7 质保期:1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食品净化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8 16:00:00。